2018年1月,李克強總理在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領導人會議上提議“共同設立瀾湄農業合作中心,打造農業技術交流、聯合研究及投資貿易合作平臺”得到了與會各國領導人的積極響應。經農業農村部批準,瀾湄農業合作中心于2019年2月成立并已全面展開工作。
瀾湄農業合作中心將圍繞“一帶一路”倡議和瀾湄合作機制,促進瀾湄次區域國家(柬埔寨、中國、老撾、緬甸、泰國、越南)農業與糧食領域的經驗分享、立場協調與務實合作,力爭將中心建設成為次區域國家共建、共管的區域性國際組織。中心主要職責包括:
(一)跟蹤分析瀾湄次區域及相關國家農業發展環境、重點產業國際投資動態及農業合作需求,研究提出面向次區域農業對外合作的規劃、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或參與編制次區域及相關國家農業研究報告。
(二)跟蹤與瀾湄次區域及相關國家有關的區域合作組織及機制發展動態,配合政府部門維護瀾湄農業合作機制,發展伙伴關系,協助落實瀾湄合作農業聯合工作組相關工作計劃和已簽訂的相關農業合作協議協定、諒解備忘錄等合作事項。
(三)協助組織開展中國政府支持瀾湄次區域農業投資合作、技術合作、聯合研究等項目的立項、論證、實施與管理等工作。